【峰倩衍生文】天阙长歌(二)(11)
南杏这才回过神来,收起空洞的神情,转头看着她道:“忘了。”
莫忧定睛看了南杏好一会儿,终于确定她不是在说谎。风筝五彩斑斓地装点着天空,莫忧再次仰头望向那片无声的喧嚣,暗忖,今天……不像是个好日子。
莫忧心中一阵可惜,可再看看南杏,又想到于公子,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她极洒脱地道:“今天我也真是背,去时竟然已经卖光了。既然没风筝就算了,不过今天晚上我们可要好好地玩儿一回。都好多年没在烨城过天嘉节了,想想都高兴。”
南杏终于被她说得来了精神:“那快些吃了东西,我们早点去逛夜市赏灯吧。”
提起要出去玩,莫忧吃起饭来也感觉是有滋有味,一吃完饭就开始收拾自己,谁想这段日子过得太逍遥,人也,嗯,丰腴了些。她只好忍痛割爱把她最最喜爱的蝴蝶簪强行插在了南杏实在太过素雅的矮髻上。
她说,好东西就得用在好地方嘛。可惜南杏不领情,满脸不情愿,在她的再三阻挠下,才勉强没将蝴蝶簪取下。
正如多年前莫忧见过的那样,今晚的灯市依旧人山人海。家家户户都出门来放河灯,祈求一家人平平安安。尚未嫁娶的男男女女若有了意中人,会在今晚相会赏灯,狠狠郎情妾意一番。若没有意中人,那就会看到在河边,妙龄女子们带着各式各样绝不重样的鸳鸯灯,大家一起在锦河放灯,然后男子再去寻灯,每人从河中捞起一盏灯。女子见到男子手上拿着自己的灯,若是看不上那男子,便可由他去,反正也无人知晓,找个借口说没看到谁拿着自己的灯就可以;但要是对那人心仪,就大可不必管平日里的什么闺家礼数,走上前去或吟或唱出自己题在灯上的词曲歌赋,男子如果把灯还回来,女子也可以再去放灯,另觅良缘;他若不还,那就表示他也中意放灯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