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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虚笔记读后感800集锦(8)

2022-08-27 来源:百合文库
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可是这篇文章的在抒发情感的方式还有很多呢!
长句和短句的使用。“那是一个星期天,从早晨到下午,一直到天色昏暗下去。”慢慢地为读者呈现过程,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清晰,每一个时间节点都是记得非常牢固。如果,就是“那是一个星期天,从早晨到晚上”这就没有了过程,感觉是那么轻描淡写,怎么能记得住那么多细节呢?还有一处,我也特别喜欢。“我现在还能感觉到那光线漫长而急遽的变化,孤独而惆怅的黄昏的到来,并且听得见母亲咔嚓咔嚓搓衣服的声音,那声音永无休止就像时光的脚步。那个星期天。就在那天。母亲发现男孩蹲在那儿一动不动,发现他在哭,在不出声地流泪。”光线和声音那么漫长,但是一天过得又是那么快,妈妈的衣服似乎永远也洗不完。小孩子的那种失望委屈再一次被渲染,即将达到极致。后面接着用两个短句,情感已经蓄积到极致了,到了非发不可的时候了,所以特别清晰地记得“那个星期天。
就在那天。”文章变得有弹力,我不知道这样的说法是否准确,但是我内心就是这么想的。
说到内心,史铁生使用了大量的内心独白,一个可爱、稚气十足、又特别乖巧的孩子让人爱怜。
本文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对话很多,但是没有使用引号。细想去读,才发现对话基本就是同样的追问“去吗?去吧,走吧”。妈妈的回答总是在敷衍,而且因为手里的活儿很多,说的最多的“什么做完了就去”。如果用了引号反倒显得很累赘。孩子记得的细节是自己一次次的失望,并不在乎妈妈说了什么,只在乎妈妈到底要不要带他去。原来,不是有对话就要用引号的。
好喜欢这篇文章,长见识了。
《那个星期天》选自《务虚笔记》。“《务虚笔记》是轮椅上的史铁生的首部长篇小说,同时也是他半自传式的作品。”这句话是百度搜索的,我计划把这本书买来看看。今天,写下这个题目,是因为我想探寻教材选编的《那个星期天》是如何表达出作者情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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