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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一本书的读后感合集(22)

2022-08-26 来源:百合文库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
在这几天里,我和我们小组的同学已经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写得真好,在晚上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半了,可是,我还在读书。最后,每天都迷恋《时代广场的蟋蟀》,迷恋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了。最后,爸爸为了让我睡觉,就说,如果再看,就会伤害眼睛的。最后,我想了想,爸爸说的对,我要先保护好身体,然后再努力的学习,这才是学习的最好方法,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现在我的眼睛已经近视了,如果再不好好保护眼睛,恐怕真的会更严重的。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吧!
在草原上生活的很好的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被带到了纽约,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于是就结成了好伙伴。接着,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发现蟋蟀柴斯特是一个音乐天才,一个为音乐而生的天才,就这样,蟋蟀柴斯特成了全纽约最著名的音乐家。最后,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念自己的家——大草原,于是就回到了大草原。故事的大概就是这样,这本书写得真是十全十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书,真是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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