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文库
首页 > 文库精选

南赣乡约的读后感汇编(4)

2022-08-26 来源:百合文库
南赣是南安、赣州二府的合称,地连四省,扼江西上游,境内山峦迭嶂,土鲜人稀,正德时期“南赣乏镇,溪谷凶民,聚党为盔,视效虐劫,肆无忌惮,凡在虔楚闽广接攘山泽,无非贼巢,大小有司,束手无策,皆谓终不可理”王守仁前任东征西讨,江西山民的反抗依然是此起彼伏,或一时蛰伏,转瞬又呼啸山林,“攻剽如故,卒不能尽贼”。
王守仁到达南赣之时,正是南赣山民起义愈演愈烈之际,在大帽山、横水、左溪、桶冈、俐头等地,以詹师富、谢志珊、蓝天凤、池仲容为首领的山民们,聚众结寨,抗击官军。王守仁开府赣州以后,采用剿抚并施的方针,于正德十三年四月便获班师。军事上的得手,并未使王守仁沾沾自喜,严峻的南赣社会现实使王守仁深深地感到“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实际上,王守仁在加紧军事行动的同时,就已着手推行他的乡治计划。在《南赣乡约》出台之前,王守仁首先推行的是十家牌法(亦称保甲法),曾先后颁布《十家牌法告谕父老子弟》、《案行各分巡道编十家牌》、《申谕牌增立保甲长》等,此法编十甲为一牌,开列各户籍贯、姓名、年貌、行业,每日沿门按牌审察,遇面生可疑之人,即报官究理,若有隐匿,十家连坐。是针对差乱的治安状况而采取的相应步骤。这当然远远不够的,于是在当年的十月,《南赣乡约》正式出台,一种以心学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展了吕、朱以来礼学治国的主旨,并与明代社会和南赣地区具体情况相结合的新型的乡村自治模式在南赣问世。
读王守仁《南赣乡约》有感【篇三】
王守仁于正德十二年被任命为南赣汀漳等处巡抚。王守仁十分重视社会教育,他颁布了关于"十家牌法"的一系列文告,目的是实施军训、改革风俗、增进道德。明正德十五年,又颁布了《南赣乡约》,是约凡十六条,规定了全乡人民共同遵守的道德公约,其中涉及军事训练、政治教育、道德陶冶等内容。
首先肯定了社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人的善恶是教育造成的,寇盗是由于官吏的教育无方及长辈的训诲不早,朋友的奖劝失时所致。第二,确定了社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善良的人民和养成仁厚的乡风民俗,"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第三,规定了社会教育的内容是在家则遵孝悌之义,在乡里则相助相恤,劝善戒恶,讲信修睦,息讼罢争等。第四,指出了社会教育的办法应依靠群众的批评和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