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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制度的读后感精选(8)

2022-08-24 来源:百合文库
1说明角度:整体论与个体论
费老开篇即指出,他将"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的这一套活动称为"生育制度",并认为这一安排以"供给新的社会分子"为任务,以"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为功能,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其内容可分为生殖、抚育和继替等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生殖是新生命的造成,抚育是生活的供养",而抚育又可分为生理性抚育及社会性抚育两类,后者是指以两性分工与合作为基础而形成的双系抚育;继替则是指"在抚育作用完成时,上一代的家庭怎样交给下一代的家庭的过程",它以"富于特殊性和个别性"、借世代而予以分别的亲属体系为原则,具有"一出家庭立刻发生单系偏重的趋势"的特点。
我们知道,在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这一对本体论对立范畴的引导下,社会学形成了个体论与整体论这两类基本的说明角度。笔者认为,《生育制度》实质上便体现了费老偏向社会、兼顾个人的综合整体论与个体论的一种创新性努力。具体而言:
费老在回顾他一生的学术历程时,指出《生育制度》最为清楚地表达了"把社会看成比生物群体高一层次的实体和把社会只看成是人的群体的生活手段"[]的社会唯实观,即认为"社会本身是个实体……实体有自己发展的规律,它可以在载体的新陈代谢中继续存在和发展",这便使得全书将整体论的`说明方式作为了论证主线;但这种"社会是实体,个人是载体"的解释路径在突出社会结构之地位的同时,"难免导致‘见社会不见人’的倾向"——这一点体现为在《生育制度》中,费老延循"为了解决生物界中人的生命有生有死的特点和社会实体自身具有长期绵续、积累和发展的必要所发生的矛盾,而发生社会制度"的研究理路,认为生育制度"并不是用来使个人满足其生物上性的需要,而是因婚姻和家庭等规定的制度来确定夫妻、亲子及亲属的社会角色,使人人得到按部就班地过日子",并进而实现了"完成社会新陈代谢作用的继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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