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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锦集(18)

2022-08-24 来源:百合文库
事物的矛盾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只有通过分析具体事物的矛盾,分析在具体事物中体现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联结,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我们作研究写论文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向人们展示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过程和结论因而促进理论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有些作者弄了一条厚厚的面纱把自己乔装打扮起来,自己以为很美,殊不知已经隔绝与别人进行目光对视和交流的机会,结果是于人于己都没有任何好处。
总之,这篇论文值得我学的东西太多了,应该好好品味和领悟。
第5篇:《矛盾论》观后感1500字
最近拜读了《矛盾论》,不禁为其的深刻论述所折服。
该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超多具体而生动的例子全面的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并且在许多方面发挥发展了马克思和列宁的思想,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成功的分析和解决了中国革命过程中许多的复杂矛盾。
矛盾是由相互对立的双方所构成的统一体。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穿于一切事物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方面各有其特点,这又构成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着的事物依必须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以构成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无所不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矛盾问题的精髓,表此刻:首先,任何事物的矛盾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辩证统一;其次,把握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是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的关键。再次,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贯穿于对立统一的全部资料之中,是深刻理解和正确应用对立统一规律的钥匙。矛盾双方又同一又斗争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同一性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我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必须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在必须的条件下双方共处在一个统一体中,一方的存在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失去一方,他方即不存在。一切矛盾着的事物和矛盾着的概念,都是因必须的条件,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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