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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铺刘震云读后感细选(4)

2022-08-24 来源:百合文库
《塔铺》读后感2
相信中文系的学生都知道作家刘震云,也大都读过他的小说《一地鸡毛》,这是他的代表作,而非成名作。他的.成名作是《塔铺》,写得也不错,读后感受颇深。如果你是位即将面临高考的中学生,如果你是位从农村走出的大学生,如果你想了解刚刚恢复高考时的情况,我强烈推荐你去读一读它。
说实在的,《塔铺》在写作技巧上实不算高妙。小说以顺序的手法记述了“我”参加1978年高考的全过程,似乎显得平淡;在每个时间段前分别标上“冬天了”,“离高考剩两个月了”,“高考了”,“高考结束了”等话,又似乎显得幼稚。显然,小说不是以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取胜,也不是以高深莫测的叙事技巧取胜,它唯一打动人心的是建立在现实生活基础上的真实性。真实而感人,这就是它留给我的最深刻的体会。作者刘震云是在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的,他真正地为那场高考奋斗拼搏过,有着那一代人的辛酸经历,所以在小说中无论是写人还是记事,都给人以真实之感。但作者绝不是把经历原封不动照搬进作品中的,小说中的“我”,也不尽然是现实生活中的作者,否则就把文学创作简单化了,也轻估了文学作品的价值和意义。小说中的人和事,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所以很有典型性和艺术魅力。
比如说吃苦耐劳的李爱莲,不学无术的“耗子”,脆弱的“磨桌”,宽厚的王全,爱挖苦人的老师马中,他们的形象都被刻画得非常成功,从而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另外,小说的语言也很有特色。刘震云把河南方言进行加工提炼,使它们很好地融进了自己的作品中,既明白晓畅,又生动形象,有时还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幽默,不过这种幽默是浸泡在辛酸之中的,很像果戈理的“含泪的笑”。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见天在一起,我们多了些相互了解。我给她讲当兵,在部队里如何喂猪;他给我讲小时候自己爬榆树,一早晨爬了八棵,采榆钱回家做饭。家里吗挺善良,爹脾气不好,爱喝酒,喝醉酒就打人。妈妈怀孕,他还一脚把她从土坡上踢下去,打了几个滚。”这是对“我”和同桌李爱莲谈话的描述,谈话中透露了各自的生活经历:一个姑娘被生活所迫去爬树,一个小伙子不得不天天喂猪,而且他们说起来是那样毫不在意,读来让人发笑。但细想起来,也许除此之外,他们的生活再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穷人家的孩子,大多老早就参加了烦琐的劳作,他们没有富家子弟娇贵,生活也没有富家子弟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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