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义利观读后感合计(22)
2022-08-23 来源:百合文库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卫灵公》)
仁乃心之主,本心全仁,而仁生发义为身之主干,既为主干,则须公正不偏,故曰“正义”,其如尺度权衡一般,称量事事物物毫厘不爽,因而事事物物各“得”其“宜”,各归其位分,无可争讼。人心正身正,以义为质干,方能自作主宰,立身行道,以成君子。君子以义为正道,“行义以达其道”(《季氏》),则君子于己于人于物处分得当,无适无莫、不偏不斜。而明晓“义利之辨”是人心之觉醒立志处,也是人行君子之道的起手处,故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君子非不“晓”利、不知利,只是不存心动念于此,不以此作为立身行事的动机和根本轨则;君子知利之所以为利,“义者,宜也,事得其宜,则利在其中”,“君子义足以兼利”,求之以道理之至当性,利亦可求;然而,利总牵连着人心之私念、人情之私欲,人若死死沉湎迷昧在这类私意里,利欲熏其心,则庶几为小人而已。
在孔子的道德世界里,小人的道德含义是,与德性完满的君子绝对对立,为自己主动弃绝一切美德之人,正因如此,小人只能作为一种道德上的虚位,这是基于孔子及其开启的儒家源流对人性抱有根本的信任心怀、人性善,决不会决绝地断言一个人就是不可救药的小人,孔子立此道德之彻底对立面来警醒人要不断修身成德,以合道理之公义。人于其起念发轫处,将义利看得分明,以义正心,使身有质干依傍,则人格庶几可以挺立起来;如是,由义得利,不亦宜乎?于此,孔子强调,见利而思其义,“义然后取”(《宪问》),见得而思其义,“不苟得”,人所求之“利”与“得”,经历过“义”的权衡后方具有与其自身相应的合理性。
礼乃立志成为君子的人之视听言动的规矩准绳。君子以礼约己,则其之手足得宜,手足合宜则秩序条畅而生和谐。礼何以能造就如此景象?因为礼规定人之视听言动的“分”,分者,事物之恰当位置与事物间的恰当关系,“恰当”的含义不是指折中妥协,而指道理之应然,其依据在正义与仁道。反之,“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若无礼之约束,则原本可以通向仁心仁性的德目,极易超出其本应有的限度而变得不恰当,究极言之,“礼者理也,恭慎勇直,必中于理,则不过矣”,所以君子学礼知礼以使其耳目手足适宜,从而立定自身不逾规矩法则。
仁乃心之主,本心全仁,而仁生发义为身之主干,既为主干,则须公正不偏,故曰“正义”,其如尺度权衡一般,称量事事物物毫厘不爽,因而事事物物各“得”其“宜”,各归其位分,无可争讼。人心正身正,以义为质干,方能自作主宰,立身行道,以成君子。君子以义为正道,“行义以达其道”(《季氏》),则君子于己于人于物处分得当,无适无莫、不偏不斜。而明晓“义利之辨”是人心之觉醒立志处,也是人行君子之道的起手处,故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君子非不“晓”利、不知利,只是不存心动念于此,不以此作为立身行事的动机和根本轨则;君子知利之所以为利,“义者,宜也,事得其宜,则利在其中”,“君子义足以兼利”,求之以道理之至当性,利亦可求;然而,利总牵连着人心之私念、人情之私欲,人若死死沉湎迷昧在这类私意里,利欲熏其心,则庶几为小人而已。
在孔子的道德世界里,小人的道德含义是,与德性完满的君子绝对对立,为自己主动弃绝一切美德之人,正因如此,小人只能作为一种道德上的虚位,这是基于孔子及其开启的儒家源流对人性抱有根本的信任心怀、人性善,决不会决绝地断言一个人就是不可救药的小人,孔子立此道德之彻底对立面来警醒人要不断修身成德,以合道理之公义。人于其起念发轫处,将义利看得分明,以义正心,使身有质干依傍,则人格庶几可以挺立起来;如是,由义得利,不亦宜乎?于此,孔子强调,见利而思其义,“义然后取”(《宪问》),见得而思其义,“不苟得”,人所求之“利”与“得”,经历过“义”的权衡后方具有与其自身相应的合理性。
礼乃立志成为君子的人之视听言动的规矩准绳。君子以礼约己,则其之手足得宜,手足合宜则秩序条畅而生和谐。礼何以能造就如此景象?因为礼规定人之视听言动的“分”,分者,事物之恰当位置与事物间的恰当关系,“恰当”的含义不是指折中妥协,而指道理之应然,其依据在正义与仁道。反之,“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泰伯》),若无礼之约束,则原本可以通向仁心仁性的德目,极易超出其本应有的限度而变得不恰当,究极言之,“礼者理也,恭慎勇直,必中于理,则不过矣”,所以君子学礼知礼以使其耳目手足适宜,从而立定自身不逾规矩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