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方式如下:由乡镇政府和承贷商业银行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有劳动能力可实际参与生产和管理)和优势企业(有带动能力的本地特色优势产业)进行筛选,乡镇政府、村委会、承贷商业银行共同确定好带贫主体的带动能力,乡镇政府要重点推荐与贫困户关联度高、贫困户能就近就便参加生产的,那些生产经营好、信誉好的带贫主体,获贷贫困户要注意向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倾斜,尽量提高获贷率,扩大覆盖面。承贷商业银行根据推荐名单,对贫困户和和优势企业及时安排调查,并形成审定意见。初步确认可以贷款的,由乡镇政府、企业、贫困户三方签订扶贫合作协议,最后由承贷银行根据“三方协议”正式受理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