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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大众准则读后感选录(38)

2022-08-22 来源:百合文库
还是那句话,对于这本书我还没有读透,还需要再读,也说不出更深刻的见解,最后且用“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身不能至、心向往之。”四句聊表感叹。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2
我国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民占总人口的比例一度高达80%以上,法律在中国能否得以健全实施,关键在于法律能否在农村地区健全实施,农民阶层是否积极拥护法律下乡。中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普法活动不断深入,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近些年的全民普法活动使农民获知法律的途径日趋宽广,普法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联系在一起,农民更易接受法律。然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治解决乡村问题带来的困惑不得不让我们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外在看来,普法活动已经进入了乡村,但是从社会经济文化的角度分析,地点和身份的差异、农民利益的流失,造成农民认识法律、学习法律的同时,又不信任法律,甚至遗弃法律。“农民工”是最近几年出现的新名词,农民离开土地走进城市挣钱谋生,游荡在农民身份与城市新市民的身份之间,导致这个群体缺失身份认同感和地点的归宿感。
社会学的研究清晰论证了这样一个道理:地点承载了身份的认同,承载了文化的意义。引入法律的视野,我们的"法律考虑到了地点和身份的差异了吗?正是因为当下法律主要以城市为规制对象,忽略农村地点的特殊性,农民或者认为法律与他们无甚关系而放弃维权,或者即使利用法律维权,或者由于具体的生活场景导致维权成本过高而予以放弃。除此之外,农民权利与国家权利的不对称,如土地征用权的滥用,导致农民利益在流失,农民利益的流失,必然导致对国家的不信任,更不会信任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最终出现的窘境则是法治无法渗入农村,无法建立现代法治国家。
追溯历史,中国推行宗族制,在传统乡土文化传播的过程中,中国社会以伦理为核心,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家族社会,为了适应维护家族制度稳定的需要,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礼治的社会。但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介入,各种革命或者改革以新的理想冲撞着旧的传统观念,传统思想受到批判、讨伐,宗族制度与现代法制的冲突,以及地缘、业缘等经济发展在动摇着宗族的基础。从形式上看,中国吸收了西方的法律制度,在立法上加以完善,但是中国的现代化法律制度却缺乏西方的法律土壤。现代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的工具,其适用于陌生人的社会,而中国传统的“民间法”是在村民长期合作中自发形成的,其适用对象是熟人间的社会。“民间法”与现代法律蕴含着东西方的传统背景,其碰撞导致现代法律无法在中国形成根深蒂固的文化,同时传统的“民间法”亦遭到外在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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