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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州历史读后感收集(12)

2022-08-22 来源:百合文库
因此他“不知孤遗多,举族仰薄宦。有时未朝餐,得米日已晏”,以致于在送贾岛归范阳时,竟无东西可赠,自嘲说“欲以金帛酬,举室常顑颔”。待到三为国子博士,生活仍不见好转,以至学生都嘲笑他是“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可见国子博士虽月有俸钱四十贯,但用它来应付一个大家庭的日常生活,是捉襟见肘的。
从元和八年(813年)韩愈为比部郎中后,直至晚年为兵部、吏部侍郎,虽中间曾被贬为潮州刺史量移袁州刺史,但其生活水平已经有了比较大的提高。韩愈留下的诗文中,对这十年的生活再也没有提到过贫寒。究其原因,这十年韩愈除了有较丰厚的俸禄外,还能靠写碑铭获得许多额外收入。当时的流氓文人刘义曾“持(韩)愈金数斤去,曰:此谀墓中人所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话虽有些无赖,所言恐怕也是事实。我们看韩愈留下的二通有关文字,即《谢许受王用男人事物状》和《谢许受韩弘物状》,从中可知韩愈因写碑文,在前者那里得到“马一匹并鞍衔、白玉腰带一条”,在后者那里得到“绢五百匹”。当时物价,绢一匹“直钱八百”,则五百匹就是四十万即四百贯钱。“四百贯”钱是个什么概念呢?当时一斤盐仅卖四十文,一斗米五十文。四百贯钱可以买一万斤盐,八百石米。
当时的成年男子一年所需口粮是七石二斗,则八百石米可供一百人吃一年。又,元和九年(814年)孟郊死,孟郊的朋友韩愈等人凑了一百贯为他营葬,“尚有馀资”,再加上郑余庆派人“所送二百七十千”,则“足以益业,为遗孀永久之赖”,即三百贯钱左右就可以使人过一辈子了。看来四百贯钱不是一个小数,而韩愈一次就得钱四百贯,由此可知韩愈的“润笔费”之多。当然,由于“争为碑志”是当时的社会风气,以致有“贫不可堪,何不求碑志见救”的说法,因此靠写碑志挣钱补贴家用似乎也无可厚非。元和十四、十五年(819、820年)韩愈在做潮州刺史和袁州刺史时,虽然心情不好,生活却并不坏。刺史的俸钱,据《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上》,在元和十四年(819年),紧州为一百八十贯,中州为一百五十贯。潮州为下州,估计月俸应在一百贯上下。按说这已经不少了,但观察使仍“虑有阙乏,每月别给钱五十千,以送使钱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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