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包虫病读后感汇总(4)
2022-08-22 来源:百合文库
2.开展家(牧)犬及家畜感染情况的监测工作。根据犬驱虫登记记录,采用系统随机抽样法,抽取1个行政村20户养犬户的犬粪进行犬感染情况的监测。建立家畜登记管理制度,在屠宰场对2年以下的羊进行肝、肺等内脏监测,数量不少于500只,做好家畜登记工作。
3.加强对牛、羊家畜屠宰的管理。积极提倡集中屠宰,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的监测,对染病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驱虫后5天内的粪便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防止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
(三)开展病人治疗工作(7月—12月)
1.对县疾控中心及乡、村卫生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县疾控中心防治人员熟悉包虫病的防治策略和B超诊断技术,并能独立开展各项防治工作。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熟悉包虫病的防治各项工作,保证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包虫病防治工作制度。对所发现的病人根据自治区《包虫病药物治疗技术方案》的要求,符合药物治疗标准的进行免费药物治疗,减轻病人的痛苦。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年至少开展2次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包虫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包虫病的防治知识。
(四)疫情报告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疫情上报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发现的所有确诊、临床诊断和疑似包虫病病例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六、工作职责
各乡镇:按照包虫病防治规划,负责当地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宣传等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各村委会协助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工作。
卫生局:成立xx县包虫病防治工作技术领导小组、宣传、督导、信息等工作组,负责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检查和督导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督导。
公安局:负责犬的统计及无人管制犬的处置,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犬的驱虫工作。
3.加强对牛、羊家畜屠宰的管理。积极提倡集中屠宰,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的监测,对染病动物内脏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驱虫后5天内的粪便进行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防止棘球绦虫卵污染环境。
(三)开展病人治疗工作(7月—12月)
1.对县疾控中心及乡、村卫生防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县疾控中心防治人员熟悉包虫病的防治策略和B超诊断技术,并能独立开展各项防治工作。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熟悉包虫病的防治各项工作,保证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包虫病防治工作制度。对所发现的病人根据自治区《包虫病药物治疗技术方案》的要求,符合药物治疗标准的进行免费药物治疗,减轻病人的痛苦。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年至少开展2次包虫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包虫病危害及传播途径的知晓率,普及包虫病的防治知识。
(四)疫情报告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疫情上报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发现的所有确诊、临床诊断和疑似包虫病病例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六、工作职责
各乡镇:按照包虫病防治规划,负责当地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宣传等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各村委会协助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工作。
卫生局:成立xx县包虫病防治工作技术领导小组、宣传、督导、信息等工作组,负责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检查和督导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督导。
公安局:负责犬的统计及无人管制犬的处置,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犬的驱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