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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原文加读后感细选(71)

2022-08-21 来源:百合文库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利润全部被生产资料的占有者独占了,工人仅获得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补偿的工资,这就是资本主义剥削存在的原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价值理论应结合社会主义实践进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承认劳动者对劳动力资本的所有权,工人的劳动力资本也参与到了利润的分配中,并且在不同的所有制制度下利润也不仅仅是只被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独占。
通过理论的内在逻辑推导可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和剩余价值等经济范畴仍然存在,并对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起促进作用。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不同的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之间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平等合作关系。
资本论读书心得2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利润、利息、地租以及许多非产业部门的收入也是由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来的,并且认为只有产业工人的活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其他生产要素以及商业、服务业等非生产性行业的职工都不能创造新价值。但是在现代看来,随着社会分工程度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劳动概念内涵的扩大,原来一些被认为不创造价值的众多行业和职业的劳动者都开始发生变化,例如,第三产业经研究被认为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范围由原来的体力劳动创造剩余价值逐步向体力、脑力劳动者共同创造价值方向发展,并且脑力劳动者由于从事的是一种高级的复杂劳动所以可以在同样的时间内创造出更多的价值。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分配方式是社会总产品的分配,社会主义对社会总产品进行的各项扣除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目的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达到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被分割为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借贷利息和地租,二者截然不同。因此,不能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分配形式上的某些共同点来掩盖分配性质上的根本区别。
在现代,剩余价值的分配形式开始趋于多样化。资本主义社会,在承认剩余价值率就是剥削率的前提下,也必须看到有些职工在取得劳动收入即工资的同时,通过剩余价值的再分配,取得一部分存款利息,或购买股票的股息收入。这些收入虽然是他们的非劳动收入,但不能说是剥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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