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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文化之后读后感总汇(88)

2022-08-21 来源:百合文库
从另一角度解读,“精神胜利法”未尝不是对人格的一种维护,只是这种维护的局限性使它增添了几分可悲可笑的色彩,但这终究是社会背景造就的。许多外国评论家都指出,“精神胜利法”并不单单是中国人民才有,当人处于社会底层,受到压迫而无从反抗,“精神胜利法”是常常根植于他们心中的,是弱势群体能采取的唯一维护尊严和面子的方式,因此它具有普遍性。与其说“精神胜利法”是国民的劣根性,不如说是人类的普遍弱点。
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证明。即使在社会高速发展,人们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的现代社会之中,“精神胜利法”并没有消亡,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而已。资本积累形成的贫富差距下,中下层人民仇富的心理也在风吹草长。官员节节高升,人们便要议论他做坏事;商人下海发了大财,买得起豪宅几间,名车数辆,人们便怀疑他偷税漏税,干了非法的勾当。你可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为怀疑的东西往往会成真,但回头想想,嫉妒心理才是大多数人开始质疑的根源,而并不是出于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年韩寒一书,“趁我还年少,我要万水千山走遍……切记,要不附权威,不畏权势,不贪权力……”引得无数愤青为他叫好追随,视若明灯。何谓愤青,就是一群无权无势又有点知识理想的年轻人对这个世界怒目而视。所以说愤青是会消亡的,只有少数人是天性使然。有些人一辈子不得志,他就能做一辈子愤青,而大多数人都在成长中逐渐以收获来磨平愤怒,逐渐与这个世界和解了。你能说他们不可爱吗,也许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这样的时期,以批判来对抗不平等,梦想着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觉得贴着愤青的标签似乎平衡了人生中未曾体验的空白,得到自我高尚的满足感。你能说这可悲吗,没有愤青,这个世界就得陷入可怕的平庸。
其实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精神胜利法”不过是人们调节情绪,获得自我满足的一种途径,当我们处于不平等之中,用精神来盈利无可厚非。阿Q在封建年代只能是阿Q,到了现代社会,他也许可以成为一名愤青,继续将“精神胜利法”发扬光大。能在心理上找到自身于社会的价值,也算一种伟大。至于人们声讨的“国民劣根性”,我只能说,时代不一样啦,都说追求自由思考独立精神,不允许有相反的声音发出吗。喏,这亦可以被解读成一种精神胜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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