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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这本书读后感收集(4)

2022-08-20 来源:百合文库
现在对乔丹的评价,往往忽略他在奇才和山猫的政绩,因为比起公牛队两度三连霸的伟业,那不过是一个中年男人打发时光的不起眼的工作。但对乔丹自己而言,他没有任何改变,不过换了一个战场,用同一种方式去战斗。在奇才队和山猫队,乔丹的成绩远远不如在公牛打球,这时候他是一个三流的经理人员。如果把他打球和管理球队串成一条主线来看,乔丹的个性贯穿始终。正是他个性中某些独一无二的成分,决定了他是篮球场上舍我其谁的霸主,也正是同样的个性,决定了他需要付出很长时间的代价,来认清这种个性的负面。
乔丹个性中独一无二的成分,便是“自我”(ego)。他在名人堂“登堂入室”以后,接受ESPN的采访,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温特告诉我说,在团队当中不应该有‘自我’,但我想说,如果想赢球,必须有‘自我’。”
乔丹说“自我”时,用的是英文的“I”。同样的表述,艾弗森也用过。现在的球迷更喜欢把“I”像标签一样贴在艾弗森身上。而事实情况也许是这样的:艾弗森身上的“自我”,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多,乔丹身上的“自我”,并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少。
作为一个团队领袖的楷模,乔丹两次在总决赛上靠最后一记传球完成夺冠,一次给帕克森,一次给科尔。这样的故事和场景一直为人津津乐道,但流传更多的是乔丹大量的个人英雄传奇。美国的媒体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或者他的妙传定格为一场胜利,才想起用“团队”来装饰乔丹的形象。而乔丹并不需要这种装饰,也幸亏他不是在2000年以后才扬名立万,否则他会像詹姆斯、科比、安东尼、韦德等新一代球星一样,处处小心翼翼地维护“团队领袖”的形象。
在他初入NBA的那个年代,商业代言并没有那么发达。于是,乔丹得以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己的天性。他的天性中,最突出的两点是“自我意识”和“咄咄逼人”。他的性格极富攻击性,自尊心极强;同时,当团队的命运遭遇挑战,他第一个选择的是挺身而出,身先士卒。这种个性令乔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成为超越一切球星的头号偶像,哪怕公牛队一度打不进季后赛,进了季后赛屡屡败给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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