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批判大纲读后感汇总(2)
2022-08-19 来源:百合文库
读了《生活中的经济学》一书后,感到在生活中、微观中存在着大道理、大学问,让我想到了一句哲言“存在即是合理”。人们追寻生活标准提高的过程中,在法律和规定的约束下,往往能够够展现才华,牟取到一些利益,或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我不禁思考,这些合理么?一个逐利的人或是逐利的社会还是正义、公平的社会么?然而,当我细致的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思想转变了,人的逐利并非是必须要颠覆公平正义的逐利,它能够存在于法律、制度的约束之下,构成有效的"竞争,有利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在这种逐利的过程中,会构成争端、纠纷,有利于促进国家制度、法律的完善。人们的`期望自己生活更好的强烈欲望,付诸于实现欲望的行动,都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制度、法律完善的催化剂。有人透过节约时间创造财富、有人透过减少劳动力创造财富、有人透过创意创造财富,当然也有人以撞大运的方式创造财富、有人用非法手段聚财。不管任何形式,创造的财富实在的积累下来,合法手段创造财富被人效仿,成为普遍存在的致富途径,而非法的财富积累则会被道德、法律予以批判和制裁,成为典型特例教育大众。
在那里,我想到了我们的传统“按劳分配”。马克思理论中谈到,所有的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既然劳动创造价值,有价值的东西就能够买卖,转换成货币。除了按劳分配这种基本形式之外,我们此刻还有很多别的收入,比如存款利息、出租房屋的租金、投资回报等,这些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当这些收入大于劳动分配收入时就进入了通货膨胀状态。而劳动收入占绝大比例或全部时,又不利于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目前我国人民依然看中劳动收入,因为这收入最稳定,最直接。人分三六九等,在当今社会是不被理解的,那为什么劳动收入能够分为三六九等呢?一个打工仔月入3000元,一个技术工人月收入可能过万;一个企业普通白领月入5000,而管理层则可能月入数十万,很多人认为不合理。是谁制定的?凭什么这样定?都是我们怀疑的地方。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是根据国家收入和社会平均值参考而来,私营企业则是根据贡献值,也就是一个人创造的价值来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