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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法律与实践读后感总汇(4)

2022-08-17 来源:百合文库
(二)教师单向讲授的传统教学模式,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对于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大多高校都是采用教师向学生单向讲授的传统教学模式,即便是采用PPT等多媒体教学,在教学过程中仍以讲解法律条文和理论为主,片面强调掌握法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不具有教学的主体地位,倍感枯燥,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环境下,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强,渠道多样,网络学习资源从信息量到呈现形式的生动性均超出一般意义上的传统课堂教学。如果教师仍单纯以国际商法教材为中心,填鸭式的开展理论教学,已远远不能满足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期待,极易造成学生“人在曹营心在汉”的局面,课堂效果较差,不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三)中文为主的教学语言环境,难以拓展学生国际化学习视野
国际商法的涉外性强,无论是课程的学习还是今后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的学以致用都必须面对多语言国际环境,尤其是英语环境。但据了解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尤其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在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的课程教学中相当一部分仅采用中文教学。即便是部分高校尝试中英双语教学,但受限于高水平的双语师资较为匮乏,往往流于形式,造成国际商法的教学变得不伦不类,甚至不如全中文教学效果,许多高校又不得不改回中文授课。然而,无论是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还是国际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都要求培养国际化语言环境下懂得运用国际规则和惯例,具备国际商务法律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如何改变中文为主的教学语言环境的局限性,以拓展学生国际化学习视野,已成为当前应用型本科国际贸易专业亟需解决的难题。
(四)实践教学环节较为薄弱,难以有效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国际商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不仅需要学生掌握扎实的国际商法基础理论知识,还需要学生能力利用这些知识分析国际商贸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及纠纷,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但当前我国应用型本科国际贸易专业的国际商法教学中,存在着对实践教学环节不同程度的忽视,其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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