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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塔马历险读后感汇聚(35)

2022-08-17 来源:百合文库
第1小节是一个铺垫,是为了与下文作对比的,叙述一个人在没有懂得怜惜旧物时,对故土的轻慢之举。作品从一个人的迁徙开始。当人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一样东西的珍贵,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东西是否珍贵,人们主要是从实用的角度考虑它的。所以,文章说: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因为它没有用处了。
第2-8节可以看作一个部分,这是文章的主体,从各个角度,反复说明故乡对人生命的意义。故乡是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用作品里的话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证据啊。之所以有人不明白,是因为他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人的生活需要物来证明,物又因为人才具有意义,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人为什么喜欢怀旧?因为人是有时间感的动物,他知道生命的流逝与时间的无情,知道什么叫历史。曾经经历的物之所以常常是人怀念的对象,说穿了,怀念的并不是物本身,而是怀念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自己过去的时间与历史的意义和价值。这其中,故乡显然具有特别的份量。否定了或忽视了这曾经之物,必然意味着对自己生命的怀疑:
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最后一小节,既是对上文的总结,又是全文主题的升华,短短的一句话,含义非常深刻,它设想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从日常性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当故乡也就是一个人生命的印记不复存在时,他的生命,他的历史也就成了一片虚空,他没有根,也就没有了寄托与归宿,没有了通向未来的方向,这实际上如《前方》一样,也是对现代人精神状况的况喻,想回家,却只能走向虚无。
情感、意义,以至过去的生活,特别是一个人内心的生存,都是抽象的,无法把握的,它们只有通过具体的物、具体的场景才能表现出来。因此,《今生今世的证据》在写作上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对场景细腻的描写,这种描写是浸透了作者的感觉的,它表明,物与场景总是个人化的,是人感觉的延伸,它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比如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这些对物的记忆显然是非常个人化的,换言之,故乡对人的意义并不是雷同的。这就是故乡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存在着不可替代的意义的道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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