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南赣剿匪记读后感合集(2)
2022-08-16 来源:百合文库
读王守仁《南赣乡约》有感【篇一】
我国的乡约制度由来已久,早在7000年前余姚河姆渡史前人类集居遗址中,发现其生产生活十分有序,表明了群聚中已有乡约制度的雏形。阳明先生在南赣等地推行的乡约,其目的之明确,形式之严肃,内容之详细,堪称乡约制度典范。也是先生躬行致良知的生动案例。
先生能撰写如此详细和极具操作性的乡约文稿,不知前期作了多少调研。而我们不少制度和政策操作性差,还是对问题的研究分析上用心不够。
读文中20.17章节,如身临其境。文中“今有善而为人所彰,固可喜,苟遂以为善而自恃,将曰入恶矣!”一说,震耳发聩。我们有时有点成绩,往往会沾沾自喜,如不日日进取,不修自身,恶就会滋长。切记!
读王守仁《南赣乡约》有感【篇二】
乡约原是指乡村、城坊的民众以美风俗、安里弥盗为宗旨自发订立的乡规民约。其首创于北宋吕大钧所创的《蓝田吕氏乡约》。《宋史·艺文志》载:“《吕氏乡约仪》一卷,吕大钧撰。”《吕氏乡约》定规约四条,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可见,在宋代,乡约作为民间群众自订的规条,是一种乡里之民互劝互助,扬善惩恶的形式。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教育,提倡以社会教化为治国之先务。为了实施教化,明太祖于洪武三十年特颁布《圣训六谕》作为教化万民之大纲,其内容为“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弟,各安生理,无作非为。”这是《南赣乡约》制定的蓝本。
王守仁作为明代心学的集大成者,王守仁一反程朱“分心与理为二”的主张,提出“心与理是一个”的学说,并提出了“知行合一”的学说。认为“知”和“行”在本体上并无分别,“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举乡约便是知行合一,便是格物(心)致知。王守仁的心学思想从知与行的角度为乡约的举行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明代乡约的发展从此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