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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道德观读后感精练(8)

2022-08-16 来源:百合文库
闻“道”与从“道”乃有其回溯和体认,尽管“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第十五章),但经过努力则仍可“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第十四章)。因此,应该有“上士闻道,勤而行之”(第四十一章)之举。其实,“生”本与“道”相关联,“生,道之别体也”。(《老子想尔注》)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观天之道,执天之行”,通过领悟且实行“天道”而达其“人道”。道教思想家葛洪曾对之加以引申,指出:“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葛洪《抱朴子内篇》卷十)只有推行这“天、地、人”之“道”,才能达“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道德经》第二十七章)之境。这里,《道德经》的解说也在基—督宗教《圣经》中有着共鸣,反映出其“圣人”、“灵修”等“修道”之
意蕴。这种“圣人”在基—督宗教中尤指“道成肉身”,“形上”“大道”成为“人生之道”,“道”以“圣言”之态而成为“生命”之“路”,让人感触到“圣灵”的亲在。“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新约·约翰福音》14章6节),而其追随者则成为“地上的盐”、“世上的光”(《新约·马太福音》5章13—14节)。所以,《道德经》在“生活之道”的意义上,亦为宗教的灵修实践提供了其修行意义上的“和—谐”。
综上所述,《道德经》乃提供了宗教对话与沟通上的“通途”,使人得以找到避免宗教矛盾、消除宗教冲突的方便之“道”。比较基—督宗教的《圣经》及其教义神学,基—督徒亦可以“原道篇、圣人篇、灵修篇”这三个部分来解说、领会《道德经》的精髓。(袁步佳《〈老子〉与基—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84页)其“原道篇”指“老子宣示了大道本体的属性”,与基—督宗教的“上帝论”相呼应。在此,“道是自在者,他以自身为法度。道是造化者,万物之母,爱养万物。道是超越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道是生命者,众妙之门,没身不殆。道是启示者,不言之教,以阅众甫。道是公义者,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道是拯救者,常善救人,有罪以免”。(袁步佳《〈老子〉与基—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83页)其“圣人篇”为“老子预言了道的化身‘圣人’”,与基—督宗教的“基—督论”相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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