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道德观读后感精练(4)
2022-08-16 来源:百合文库
(罗炤在2007年3月北京召开的“世界汉学大会”
首先,“道”在“神圣”论层面乃指不可言状、不可定名的“自在永在”之“超越”“大道”,其预示的即“大道之隐”。于此,“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第一章),“无名”之“道”乃“天地之始”,超乎宇宙、“逆乎自然”,给人以“玄之又玄”的敬仰感觉。在此,“道者,虚无之系,造化之根,神明之本,天地之元”(吴筠:《玄纲论》),体现出本源、超越的至上本质。这种理解在基—督宗教等世界宗教中也可达对其信仰对象“永恒实在”(“天主”、“上帝”)之认知,由此构成相关宗教“神明”观念上的理解“和—谐”。“道”作为“神圣实在”乃“自有永有的”(《圣经·旧约·出埃及记》3章14节),即基—督宗教所强调的“太初有道”、“道就是上帝”(《圣经·新约·约翰福音》1章1节),其本体特点按《道德经》的描述即“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第二十五章),“大盈若冲,其用不穷”(第四十五章),按景教《宣元至本经》之言则为“无元真主”。
至于世人对“道”的认识,则只能“强为之”字“道”、名“大”(第二十五章),因为实际上人对之乃“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绳绳不可名……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第十四章),“绵绵若存,用之不勤”(第六章)。这种解释在基—督徒中也引起了共鸣,他们曾引用《圣经》来加以对照,说明“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新约·马太福音》21章42节)。(参见Joseph Petulla: The Tao Te Ching and the Christian Way, Orbis, Maryknoll, New York 1998, PP。 2—3)有趣的是,他们甚至将《道德经》中上述“夷、希、微”三字与希伯来文耶和华(Jehovah,指“上帝”)的发音相比较,认为“耶和华更早的发音是Yhwh,中文译成‘耶威’或‘雅威’,其始音和尾音与‘夷希微’更相近”。
首先,“道”在“神圣”论层面乃指不可言状、不可定名的“自在永在”之“超越”“大道”,其预示的即“大道之隐”。于此,“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第一章),“无名”之“道”乃“天地之始”,超乎宇宙、“逆乎自然”,给人以“玄之又玄”的敬仰感觉。在此,“道者,虚无之系,造化之根,神明之本,天地之元”(吴筠:《玄纲论》),体现出本源、超越的至上本质。这种理解在基—督宗教等世界宗教中也可达对其信仰对象“永恒实在”(“天主”、“上帝”)之认知,由此构成相关宗教“神明”观念上的理解“和—谐”。“道”作为“神圣实在”乃“自有永有的”(《圣经·旧约·出埃及记》3章14节),即基—督宗教所强调的“太初有道”、“道就是上帝”(《圣经·新约·约翰福音》1章1节),其本体特点按《道德经》的描述即“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第二十五章),“大盈若冲,其用不穷”(第四十五章),按景教《宣元至本经》之言则为“无元真主”。
至于世人对“道”的认识,则只能“强为之”字“道”、名“大”(第二十五章),因为实际上人对之乃“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绳绳不可名……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第十四章),“绵绵若存,用之不勤”(第六章)。这种解释在基—督徒中也引起了共鸣,他们曾引用《圣经》来加以对照,说明“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新约·马太福音》21章42节)。(参见Joseph Petulla: The Tao Te Ching and the Christian Way, Orbis, Maryknoll, New York 1998, PP。 2—3)有趣的是,他们甚至将《道德经》中上述“夷、希、微”三字与希伯来文耶和华(Jehovah,指“上帝”)的发音相比较,认为“耶和华更早的发音是Yhwh,中文译成‘耶威’或‘雅威’,其始音和尾音与‘夷希微’更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