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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千字总汇(54)

2022-08-15 来源:百合文库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前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3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
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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