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书和陈书读后感精练(4)
2022-08-15 来源:百合文库
任职历程: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五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晚年生活: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
元丰四年(1081),朝廷认为曾巩的史学能比得上士大夫,适宜掌管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元丰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曾巩述说年岁已老,望另选贤能。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同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
【曾巩】
曾巩(1019~1083) 宋代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子固。建昌郡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巩自称家世为儒(《上欧阳学士第一书》),祖父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史称巩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20岁后,因文才出众,受到欧阳修的赏识。欧阳修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二书》)曾巩少年时与王安石为密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嘉□二年(1057),欧阳修知贡举,曾巩考中进士。曾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司法参军,如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在这期间,曾巩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写过一些叙录。如《新序目录序》、《列女传目录序》、《战国策目录序》等。他不甚满意刘向,而比较推重扬雄,曾在所作《筠州学记》及《答王深甫论扬雄书》中阐明了他的看法。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五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晚年生活: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
元丰四年(1081),朝廷认为曾巩的史学能比得上士大夫,适宜掌管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元丰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曾巩述说年岁已老,望另选贤能。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同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
【曾巩】
曾巩(1019~1083) 宋代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子固。建昌郡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巩自称家世为儒(《上欧阳学士第一书》),祖父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史称巩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20岁后,因文才出众,受到欧阳修的赏识。欧阳修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二书》)曾巩少年时与王安石为密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嘉□二年(1057),欧阳修知贡举,曾巩考中进士。曾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司法参军,如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在这期间,曾巩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写过一些叙录。如《新序目录序》、《列女传目录序》、《战国策目录序》等。他不甚满意刘向,而比较推重扬雄,曾在所作《筠州学记》及《答王深甫论扬雄书》中阐明了他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