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颜色的贼读后感150字收集(2)
2022-08-15 来源:百合文库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偷莎士比亚的贼》(一)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