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即将落地读后感精练(8)
2022-08-13 来源:百合文库
7.公办小学验证。5月15日—5月16日为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9日—5月30日。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松江区教育局根据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经松江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20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依据《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实施。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等相关材料。
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9日—5月30日。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松江区教育局根据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经松江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20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依据《2021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实施。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实施电脑随机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