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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眼睛和长睫毛阅读读后感汇总(90)

2022-08-12 来源:百合文库
1925年6月19日夜
【朱自清《白种人——上帝的骄子》赏
1925年5月30日,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在上海血腥屠杀中国人民,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全国人民同仇敌忾,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帝爱国热潮,许多作家、诗人把满腔的悲愤,化作声讨的诗篇和文章,叶圣陶的《五月卅一日急雨中》和郑振铎《街血洗去后》,就是其中最为有名的篇章。朱自清在惨案发生后,写下了诗篇《血歌》,抒发他犹如“火山的崩裂”那样强烈的感情,愤怒地控诉了帝国主义的血腥罪行。6月19日,他又写下了这篇《白种人——上帝的骄子!》,从另一个角度,抒发他“迫切的国家之感”。
朱自清十分注重文章的结构布局,这篇散文字数不多,但是内在的结构却十分讲究。全文共分五段,开头主要叙述自己遭受“袭击”的起因。但没有提到遭袭击之事,只是写自己对小孩的喜爱,和那个西洋小孩的“和平秀美”,文中有着一种温
作者在文章中巧妙地运用了对比描写的手法,不仅加强了文章的表现力,而且还深化了文章的思想。其一是对西洋小孩面貌前后变化的对比描写。开初“我”在电车上注视的那个白种人小孩,“长圆的小脸,白中透红的面颊,眼睛上有着金黄的长睫毛,显出和平与秀美”;而当他“袭击我”时,这个西洋小孩“两只蓝眼睛大大地睁着,那好看的睫毛已看不见了;两颊的红也已褪了不少了。和平,秀美的脸一变而为粗俗,凶恶的脸了!”文章开头用较多笔墨具体地写其美,正是为了后来揭发其丑,写他先前的可爱,是为了更深地揭露其丑恶,作者运用这种先褒后贬,欲抑先扬的手法,很自然地从这个西洋小孩的脸色、眼神、乃至眼睫毛的变化,来表现这个西洋小孩根深蒂固的种族优越感。其二是作者使用了可以称之为并行对比的手法。当作者写到他在电车上看到那个外表可爱的西洋小孩时,脑子里立刻闪现一个中国小孩,那个像“依人的小鸟般”的刘君,“牵着他的手问他的话时,他只静静地微仰着头,小声儿回答”,难得看到他的笑容,“他的脸老是那么幽静和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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