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集体服毒自杀,她们当中最大才12岁,最小只有9岁。经过抢救,只有娜娜永远地离开了,其他3人都脱离了生命危险。当记者采访她们时才知道提出自杀的是娜娜,毒药也是她买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在出事前几天,娜娜的爸爸为了一件小事在女儿背上打了几下而已,起初,小雨、珊珊、哲哲并不打算自杀,但面对好朋友的自杀决定,3个小女孩竟信守了当初“要死一起死”的承诺!你看,现在的青少年多么漠视自己的生命呀!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过:“人生不出售来回票。一旦动身,绝不能复返。”是啊,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它,可是生命在那4个小女孩眼里又是什么?什么都不是!一点也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