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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手册读后感细选(13)

2022-08-12 来源:百合文库
(五)要加强各类值班执勤。各学校要制定假期值班表,实行校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同志必须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值班表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区教体局办公室。值班电话不准设在门卫处,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区教体局将不定期检查各学校值班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有条件的学校,要安排执勤人员对学校进行24小时的安全巡逻,使学校的安全工作始终处于不失控状态。学校如有情况请及时上报区教体局(24小时值班电话:636397XX)。
(六)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的暑假时间为6月25日至8月24日,各校要根据放假时间,妥善安排好学校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照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的要求,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寒假放假通知 篇6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20xx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中小学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xx年9月1日开学,20xx年1月20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寒假从20xx年1月21日开始,2月17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xx年2月18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暑假从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20xx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的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未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四、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五、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xx]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得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xx]7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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