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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颜色的贼读后感400字汇聚(2)

2022-08-11 来源:百合文库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偷时间的贼》读后感1
时间像一条奔流的小溪,不管遇到什么阻碍,它总会匆匆向前,永远不停留。在你不经意间,它也会悄悄流逝,再不回头。—题记
懒懒地坐在沙发上,拿起身旁的这本书——《偷时间的贼》。呵,多么有意思的书名,一定是个很有趣儿的故事。正想着,双手就情不自禁地翻开了书页。
暑假里,欧皮皮约了几个好伙伴去公园里玩,偶遇白头发白胡子白衣服的“神人”白爷爷。白爷爷发现了欧皮皮与伙伴们身边偷时间的贼,便派出“小福尔摩斯”周睿奇去把这些看不见又抓不着的贼捉拿归案。于是,周睿奇来到伙伴们的家里,一一抓到了各种各样的偷时间偷快乐的贼,解决了大家的烦恼。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轻轻地合上了书,回想着故事里的一个个精彩片段,思考书名的意义。“滴答,滴答”钟表里的指针始终在转动。我看了一眼,天哪,在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我竟然不知不觉地看了大约一个上午。不过,我很庆幸,这一段时间,我没有浪费,而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我获得了一笔精神上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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