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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第四部分读后感合计(36)

2022-08-10 来源:百合文库
“母亲常常将孩子看作自己的一部分,有了孩子,她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整体,才会感受到主宰生命的力量。”诸如此类。
我没有孩子,和父母谈过,将来生育也不是必选项,对这个发表观点未免有些外行指挥内行,但是仍然要说一句,母亲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需要孩子才能够完整人生?为什么需要家务才能够体现“社会责任”?如果是一个经济基础与社会职能都健全的女性,作者的观点根本立不住脚。
他的确强调了女性地位平等在家庭中的重要性,但是这个目的是为了让女性更好地心平气和地履行职责,做家务抚养孩子,而没有提到二人的分担。实际职务的不平等,那么口头平等就是空谈,不过是哄骗罢了。
倘若我这样说是过分追求形式上的平等,那么从作者当时社会环境来考虑,几十年前女性的社会地位尚不如现在,将女主内男主外作为一种平等,那他是否像认为女性应该承担家务一样,认为父亲应该负起家庭的经济责任呢?不,他是这样说的:“妻子没有理由强迫丈夫承担家庭中的全部开支。”可见一斑。
作者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象误认为本质,在根本性的概念错误上,是无法建立真正平等的观点的,顶多提供表面上的平等名头罢了。
我建议这一章应当把对父亲的期待作为对家庭双方的期待,作者认为父亲应当“走出家庭过自己的生活“,应当“将人生的三大问题——事业、友情、爱情处理得当”,实际上这才是对一个完整的人应有的期待,他对母亲的期待不过是如何更好地成为家庭附属物,一个“第二性”。
不得不说这一章让我对作者相当失望。
又及:另外,作者这里有一个用词,“遗传性格”。遗传对基因与解剖结构的影响显然存在,基因与解剖结构与人的性格乃至病理征的相关性也是现代医学已经证实了的,那么遗传和性格就可以放在一起了吗?“遗传性格”这个词儿就可以成立吗?
而且相关性的证实方法也存疑。这是我的知识盲区,无法讨论了。
《自卑与超越》的读书笔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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