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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国家主义读书读后感合计(124)

2022-08-10 来源:百合文库
要晓得法律的良不良,是法律的改造问题,并不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法律中的定义都是危险的。
难以下定义时,法律不规定正确的定义,而委任善良人裁量。
极度的确定性破坏确定性本身。
法律训练的很大部分,特别是在精英法学院里,就是研究法律的不确定性。
极度的精密在法律中受到非难,因为越精密的刑法漏洞越多。
法律必须简洁以便更容易掌握。
法律有时入睡,但绝不死亡。
在所有的符号中,语言符号是最重要,最复杂的一种。
由此看来,法学者研究法律是,一方面要有宽广胸怀,胸怀造就法学家;另一方面要进行合理解释,“解释是法律调整机制的必要因素”。
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我们直接把握的不是人的内在的,隐秘的灵魂,而是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思想和理性。
我们必须尊重本文,而不是实际生活中的作者本人。
法律家要努力探究的意志,是“尽在法律种体现的国家意志。不是法律起草人的"意志。”
法律不知父母,只知真实。
自从有刑法存在,国家代替受害人实行报复时开始,国家就承担着双重责任;正如国家在采取任何行为是,不仅要为社会利益反对犯罪者,也要保护犯罪人不受受害人的 报复。现在刑法同样不只反对犯罪人,也保护犯罪人,它的目的不仅在于设立国家刑法权力,同时也要限制这一权力。
同时代的解释是最好的解释,而且在法律上最有力。
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好的习惯比法律更有价值。
自然法理论、三权分立思想与心理强制说,是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理论渊源,但是,仅具有沿革的意义。现在,国外刑法理论并不认为它们是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
萨维尼:在尊重文化和民族历史的旗号下,反对自然法理论。认为自然法是一个不足为据的先天假设。
心理强制说:行为人实施犯罪是基于愉快与痛苦等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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