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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理性的批判读后感聚集(10)

2022-07-08 来源:百合文库

读完康德的第二批判,将其放到想想西方哲学史中,梳理一下思想脉络。我是从黑格尔开始,进入哲学思辨的世界的。再看康德的书时,多少有些黑格尔的理解。以致期间有段时间对于康德的德行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有些误读。不过,综观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演进,就好像荣格对弗洛伊德的修正。黑格尔的历史理性与世界精神,为康德找到了安放理性的社会历史的基础。而且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到黑格尔的美学,再到福珂、海德格尔的艺术归家,哲学也便进入到艺术的先验想象中。当然这是课程实践理性批判之外的了。不过本学期确实收获很多,也使我找到了近代哲学的发生地。
《实践理性批判》读书笔记2
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
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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