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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苟志于仁矣读后感汇总(14)

2022-07-07 来源:百合文库
什么是恶呢?《说文解字》说“恶,过也。”《周易·象传》有“君子之遏恶扬善”语;《荀子·王制》则说:“元恶不待教而诛”。古代有十恶不赦之罪。仔细体悟孔子“苟志于仁矣,无恶也”的思想,其意义就应该是:“如果一个人有决心行仁道,则不可能犯什么大恶之罪了。”其实,生活中行仁道、做仁事才可能是整个社会和谐安康幸福,否则的`话,人人无仁道可行,仁事可做,世弊就会丛生。正因为没有十全十美的社会,正因为有多元价值存在的可能,甚至现实中有各式各样的生活样态,所以儒家不求人家报德,以直报直即可,人人行仁道,生活中可能因无知而有过,却不至于主观生恶、戕害生命。如果说某高校大学生药某开车撞人致伤是过,但是拔刀杀人就是恶,无论药某说什么,都不足以抵命。甚至药某的某些同学还联名保药某,足见这些人多么麻木不仁,多么不义,违背社会公正的大义试图维护个体的江湖义气即是不义,何有仁在?
正因为药某寡仁少义才使得类似“他爸是李刚”的悲剧一再上演。这不是西学心理学能够解决的问题,解释的问题,而是从家庭到社会学校缺失“以仁为本”的教育所致啊!
朱熹说:“其心诚在于人,则必无为恶之事矣”就是这个道理!朱子引杨时的话“苟志于仁,未必无过举也,然而为恶则无矣。”古今同理,学校不教育学生做人的道德底线,家庭缺乏道德关怀,社会以缺乏道德的做法为个性,以唯利是图为创新。那么,现在的大学生怎么会兴仁感恩呢?感恩教育不是徒具形式,而是要发明人的仁性啊!
《里仁篇》读后感3
《里仁》第二十章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本章表明孔子对孝的理解。《论语·学而》章有语:“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直译为:父亲在世时,人们可以审视孩子的志向如何,父亲不在世要看孩子的所作所为,并且三年不改变父亲的处事之道,可以说他是守孝的。
比较正确的理解是孔夫子生活的时代属于以家族血缘纽带为核心家天下的社会。由家臣到氏族,由氏族到诸侯国,再到周天下的农耕树根状社会组织结构。由此可见,春秋时代的家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一家之主就是父亲,父亲即家长。父亲不仅担负着养家尽忠的责任,还有培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再考察“孝”时,“孝”为上下结构,上为半“老”,下为“子”,“子”承“父”业,“子”撑“父”命即为“孝”,而孝字结构的头又从土,土是根。由此可以说孔子之语实则说明了春秋时代的父子之间的天伦之义,自然之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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