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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第十一章五刑读后感集锦(18)

2022-07-07 来源:百合文库
如果我们明知父母长官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却不据理力争,那就是陷父母长官于不义,那就是罪过了。即使我们因为敢于直谏而被训斥甚至棒打,我们也不应该有所松动。只有这样,才能让孝发挥它更大的作用。
孝,是人之根本。熟读《孝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对待父母,对待自己周围的人,让自己更为优秀。
孝经读后感一
孝指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抚养,送终等等,是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从动物学上说,实质上是一种"反哺"的行为。
在我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这也就是说,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是一位全面地系统地论述孝道的人,《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
《孝经》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可见孔子对孝道的"看重与推崇。
诚然,儒家孝道也有时代局限性的陈旧观念,夹杂封建性的糟粕——比如西汉经学大师董仲舒提出的"父为子纲"(指父亲对子女有绝对权威),于今已绝对不适合我们这个人人平等的民主社会;又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们在信息便捷的今天,已可以不必理会这句话,这是因为当时联络多有不便,也是社会生产力限制下的说法。
再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已不足取,我们是提倡男女平等的;还有关于"三年之丧"这个问题,四科中十哲之一的宰我就此事曾与孔子讨论过,这位因为白天睡觉而被夫子斥为"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的学生认为,为父母服丧三年时间过长了,一年就可以了。
无论三年,还是一年,这显然是一种弊端较多的行孝方式,我们就无须效仿了。诸如以上孝说,到了今天,无疑均已过时,我们应毫不吝惜地抛弃或予以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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