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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第二章锦集(26)

2022-07-07 来源:百合文库
首先,在具体探寻问题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结果出发。每一个问题必然与其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相似之处,是我们要遵循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知道产生某种原因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前面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的知识。通过统计、评估结果的强度、分布、性质,我们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继续探寻的方向。这这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其次,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事实经常告诉我们原因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C接着带来了D……,如图示:A→B→C→D……假设图中D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发现D是由C造成的,遵循解决事物的正确方法是找到他的原因的原则,我们决定把注意力放在C身上。逻辑思路走到这里是值得表扬的,但如您所知,它走得还不够远。C确实是导致D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根本的原因。因果链的源头是A,A导致B,B导致C。B和C都是一个过程结果,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干预,否则D的问题就难以得到彻底的解决。陈院长常提到的“灯不亮了”故事就是一个典型,还有我们所知的“蝴蝶效应”、“多米诺骨牌效应”。
作者同时指出,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地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呢!
最后,我们应该合理地区分原因。前面我们主要讨论“动力因”,就是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或者改变其存在状态。其实除了“动力因”,还有其他“原因”的存在。古希腊自然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曾提出了著名的“四因说”。他认为事物由“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和“目的因”组成,其中目的因是终极的,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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