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摩治理扬尘观后感精选(3)
2022-05-27 来源:百合文库
②资金投入的政策未出台,严重制约了工作开展。治理措施办法虽已出台,但仍需后续治污费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
二、我县开展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订规章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股、工程管理股、行业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
2、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并对2014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项目进行了责任细化,落实了包保人。
3、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安监股按照工作分片包干,具体为包保辖区内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明确要求2014年新开工项目必须制订防尘治理专项方案,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该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二)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
1、规范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扬尘,施工、拆迁单位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设置不低于2.0米的围墙,围墙外侧整洁美观,施工场地隔离外墙外不得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建筑场地出入口管理规范,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80%以上,建筑工地内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托挂和污水滴漏。
3、施工过程中,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
二、我县开展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制订规章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股、工程管理股、行业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
2、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并对2014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项目进行了责任细化,落实了包保人。
3、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安监股按照工作分片包干,具体为包保辖区内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整治,明确要求2014年新开工项目必须制订防尘治理专项方案,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该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
(二)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
1、规范施工管理,减少建筑扬尘,施工、拆迁单位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设置不低于2.0米的围墙,围墙外侧整洁美观,施工场地隔离外墙外不得堆放任何建筑物料;建筑场地出入口管理规范,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建筑工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80%以上,建筑工地内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托挂和污水滴漏。
3、施工过程中,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库内存放。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