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戒毒观后感汇集(3)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3、 管理公证工作
领导公证处工作,确定公证处的设置、公证人员的编制、机构和考核制度,任免公证处的正副主任;监督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和财务支付,对公证人员进行纪律检查;总结和推广公证工作的先进经验。
4、 管理司法干部培训
确定司法干部培训工作的方针,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政法干部学校的工作,培养师资,编写教材;总结推广干部培训工作的经验。
5、 管理法学教育工作
确定法学教育的方向,制定法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协调全国法学教育,协同国家教委指导全国法学教育;管理部属政法院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督促和检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审批基建计划和重大财务开支,负责专业设置,招生和毕业生分配计划;组织编写全国法学教材。
6、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民间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宣传教育;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
7、 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各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出版法制报刊和法律书籍,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
8、 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司法部统一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外事活动 。确定司法外事工作的方向,活动范围和方式,并对外事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派代表团出国考察和出席国际会议,组织接待外宾,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业务活动 。
9、 开展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与法制工作。
确定司法行政系统的研究机构和任务;草拟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有关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犯罪问题,特别是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