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司法调解观后感汇合(42)
2022-05-26 来源:百合文库
在我看来,斯密对国民财富或价值源泉的探讨和论述中是有矛盾的。一方面他认为一切生产部门的劳动都生产商品、创造价值,是国民财富和价值的源泉;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时所消耗的劳动量决定的;利润和地租是资本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对劳动生产物的扣除(这个观点显然认为只有劳动创造价值,也即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但是另一方面,在分析商品价值(即真实价格)的构成上,斯密又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工资、利润、地租三者构成的,因此劳动、资本、土地是价值的三个源泉,就是说劳动、资本、土地共同创造价值。这显然与劳动价值论相矛盾。
对于斯密在国民财富或价值源泉论述中的两种矛盾的观点,马克思称之为价值二元论。尽管在论述中时常矛盾,但在总结关于国民财富或价值源泉的观点时,斯密说:“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已发生的社会,即现代资本社会,“商品的真实价格”已不只是由生产商品时所消耗的劳动构成,而是由工资、利润、地租三者构成了。他说:“在进步社会,这三者都或多或少地成为绝大部分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因此“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比如,“农业上(土地的)自然力也和人一起劳动,然的劳动虽无须代价,它的产物却和最昂贵的工人生产物一样,有它的价值。……所以……地租可以说是地主借给农业资本家使用的自然力的产物”。
同样的道理,资本在生产上也做出了贡献。资本(机器)的机械力也和人一起劳动,它的生产物也有它的价值。利润则是资本机械力的产物。
斯密的经济学说明确了劳动、资本、土地是价值或社会财富的三个源泉,为追求财富的人们指明了方向,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斯密以后,英国的大卫李嘉图、法国的让萨伊、英国的约翰穆勒等人,从不同角度丰富和发展了斯密的经济学说,形成更完善的体系。其基本内容仍是以斯密的三种收入决定价值为核心,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主张自由放任的政策。经济学史上称斯密及其后形成的学说体系为古典经济学。古典学派的注意力集中在生产、成本和供给上,而忽视了对消费和需求的研究。萨伊认为生产和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商品生产上的工资、利润(利息)、地租三项费用支出,一方面形成生产成本和商品的供给价格;另一方面又形成劳动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三大阶级的三项收入和货币需求能力。因此供求会自动平衡,不会出现生产过剩危机。这就是著名的萨伊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