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大整改观后感总汇
2022-05-26 来源:百合文库
篇一: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感党员篇
公是公,私是私,公私要分明。但杨文春在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不及时核销账务,处理暂借款;失职,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造成单位大量借支款长期不及时核销,违反规定。
2014年1月至12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在开展公务活动中,先后10次向单位借支公款147500元,不及时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直到2015年8月4日才按规定正常核销76450元,2015年9月2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单位财务75000(其中含毛伟借支款3950元);2014年1月至12月,杨文春同志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履职不到位,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借支公款达40笔334984元不及时核销,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直到2015年9月才按规定核销所产生的公务费,处理暂借款,正常核销 179500元,现金归还 155484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常委会2015年12月15日批准,给予杨文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杨文春是一名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干部,通过多岗锻炼,成长为县人社局局长,理应兢兢业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慎权、慎钱,公私分明,心存敬畏,但因公私不分,触碰纪律“红线”,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自我要求不严,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随心所欲。职务升迁了,没有意识到这是组织对自己的信任,在工作中,不认真思考如何履好职,如何报答组织的信任,而是认为自己终于扶正了,现在再没有人管我了,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莫视财经纪律,公务活动中公私不分,公款借支了不及时核销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