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借贷观后感聚集(4)
2022-05-26 来源:百合文库
1.大学生作为网络借贷中的出借人。网络借贷出借人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风险:首先,网络借贷所涉及的资金交易,均签订的是电子合同,因而网络借贷出借人面临着电子合同的合规性的问题。依据《合同法》第33条[4],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应当具有确认书。此外,电子合同的合规性问题还体现在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生成,是否存在电子签名或者手写签名,是否明确了借贷双方鄂主体;其次,网络借贷中出借人所拥有的债券的合法性的风险。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对于出借人的债券的合法性作了相关的规定,同时对于所约定的利息也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再次,网络借贷中出借人面临着个人隐私被泄露的风险。在网络借贷平台中需要借贷双方将相关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网络借贷平台,因而可能存在网络借贷平台将出借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人的情况;
最后,因为网络借贷平台的特殊性,网络借贷的出借人通过平台所发布的类似于资产证券化的借款标的欣慰,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公Kai发行证券的行为。[5]
2.大学生作为网络借贷中的借款人。网络借贷的借款人可能面临着以下风险:首先,大学生作为网络借贷的借款人,可能存在被诈骗的风险。网络借贷平台管理不够规范,缺少风险的应对机制,对贷款诈骗分子难以识别;其次,大学生作为借款人可能因为经济问题而被强迫接受利息较高的贷款,远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对于尚未有经济收入的大学生而言是有害的;再次,在履行完相关的贷款手续之后,因在校大学生并未有收入来源或者仅有很小部分的收入,因而在还款日期到来时难以按期偿还,很多学生被迫接受利滚利,最终导致借款数额巨大;最后,由于网络借贷平台要求提供相关的身份信息,因而同样存在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6]
最后,因为网络借贷平台的特殊性,网络借贷的出借人通过平台所发布的类似于资产证券化的借款标的欣慰,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公Kai发行证券的行为。[5]
2.大学生作为网络借贷中的借款人。网络借贷的借款人可能面临着以下风险:首先,大学生作为网络借贷的借款人,可能存在被诈骗的风险。网络借贷平台管理不够规范,缺少风险的应对机制,对贷款诈骗分子难以识别;其次,大学生作为借款人可能因为经济问题而被强迫接受利息较高的贷款,远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对于尚未有经济收入的大学生而言是有害的;再次,在履行完相关的贷款手续之后,因在校大学生并未有收入来源或者仅有很小部分的收入,因而在还款日期到来时难以按期偿还,很多学生被迫接受利滚利,最终导致借款数额巨大;最后,由于网络借贷平台要求提供相关的身份信息,因而同样存在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