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生育观后感汇聚(5)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但在王铭铭看来,《生育制度》并不存在重社会而轻个人的论述不足,相反,他在研读《生育制度》的基础上,将"生育制度"界定为"围绕人的生物个体的复制展开的社会制度建构",并认为费老在论述中通过以"一种‘生产社会、同时生产个人’的制度"——家"为中心去说明人的生活和社会结构",从而关注到了"个人、群体和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
面对著者与评者的分歧,我们在承认主观差异存在的基础上,也应当对这些不尽一致的表述进行一番梳理,以期能够获得对《生育制度》的更为全面与系统的认识。而要对《生育制度》所持的说明角度有一清晰了解,最为可行的办法便是回到原著去解读文本。笔者发现,费老分析生育制度时,并非没有注意到个体在制度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一点在书的第一章体现最为明显:费老在分析生育制度的功能时写道,"从个人生活之外去找文化的根源,我们是不愿意接受的。因之,我们还得在个人需要生存的基础上找到种族必须绵续的理由","人间一切制度都是为了满足人类需要而造下的"。正是由于个人生存需要社会完整与种族绵续,才引起了实现社会分子新陈代谢的生育制度。——这里能看到马林诺夫斯基的"强调文化最终应满足个体的需要"的个人主义功能论对费老的影响。
虽然费老说他在写作《生育制度》时"进一步脱离了马氏的以生物需要为出发点的功能论,而靠近了布朗对重视社会结构的功能论",但以个人欲求作为制度分析之起点、主张个体生存的需要构成了一类文化迫力而导致生育制度形成的分析路径还是明显带有马氏的影响痕迹。然而我们也应看到,费老在书中并不如马氏那般强调生物需要的极端重要性,而是将关注点放在了生育制度在以整合社会与绵续种族来满足个人作为社会分子的社会性必需方面所具有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