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一条例观后感500字汇集(55)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二、对申请资料内容和用途的审查要注重其合法性、合规性。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明确要求,贷款人应对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这里面涉及到有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的情况,但必须确保其合法合规才能有效,主要包括印章、签字等情况的核实和审查。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和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等。同时还要审查贷款调查时是否二人以上,调查人是否在采集的每份资料上加盖“经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并签名。目前部分支行盖的是“与原件核对相符”章,贷前调查关键是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而“与原件核对相符”章仅是形式审查,并不能证明该资料原件是否真实,也不是调查人对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因此,应统一改盖“经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为宜。
此外,还要审查调查报告是否是双人签字,所有签名只能由本人手写,不能代签。才能确保调查环节和调查资料的合法、合规。而对申请用途的合法性审查,要重点注意属于特种行业的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是否持有齐全的“四证”和相关资质证件;项目资本金是否达到35%的最低规定比例,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已退出的领域;审查个人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合规等;审查是否涉及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投资等短贷长用的迹象。
三、对担保贷款的审查要注重其有效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