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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观后感300汇合(8)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中国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中国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中国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琐记观后感300汇合66句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中国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记》读后感10
《金琐记》是张爱玲小说的典型代表作品。小说塑造了一个为了金钱而放弃正常生活的女性形象,挖掘了她的内心世界,也展示了她扭曲的人性、分裂的性格和变态的心理。
主人公曹七巧,原是一家乡下开麻油店人家的女儿。哥嫂为贪图钱财,把她送到上海富宦之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二奶奶。于是她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正常生活,而天天守着一个活僵尸似的丈夫。这样的命运,本不是她的错,她根本就没有机会找寻自己的幸福。在那个时代,她只能听从家里的安排。但她真的非常厌恶这样的生活,她丈夫的肉“是软的、重的,就像人的脚有时发了麻,摸上去的感觉……”那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两个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对她来说,这是一种病态的生活,由于想念着钱,她忍受了这样的生活。然而她毕竟是一个正常的人。出于生理的需要,同时也因为喜欢,她用心去追求小叔子。她讨厌季泽的媳妇兰仙。“她嘴里说着,心里发烦,一双手也不肯闲着,把兰仙揣着捏着捶着打着,恨不得把她挤得走了样才好”。这应该是她的妒忌心作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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