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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绿色青团观后感100总汇(5)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目睹着电椅之刑的震撼、残酷,聆听着死刑犯刑前的告白:“如果我真心诚意忏悔的话,我是不是能够回到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并永远活在那个时候?天堂就是那个样子吗?这跟我的信仰不谋而合……”我们不得不对死刑制度进行反思。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权的一种极刑,也是历史最悠久的一种刑罚方式,最早起源于先民社会的血亲复仇,“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但自1764年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阐述“死刑,是一场国家同公民的战争,对人类心灵发生较大影响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而是刑罚的延续性”,并进而提出“取代死刑的终身苦役的强度足以改变任何决意的心灵”的观点后,三百余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存废之争就一直经久不息,持续论战。而在我国签署联合国人权公约后, 国内刑法理论界围绕死刑命运也曾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值得注意的是2011 年2 月2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八) 》明确废止了13 种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这是我国继2007 年1 月1 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后又一极具震撼性的死刑改革的重大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人们的传统刑罚观和死刑观,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死刑的认识,并有利于培塑公众的宽容心理和现代文明心态。

制作绿色青团观后感100总汇76条


但是在限制和逐步废除死刑成为我国主流观点、争论的硝烟渐散之际,相继发生的“药家鑫案”与“李昌奎案”再次将死刑制度存废推向了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
但是正如冯军教授所指出的“因为犯罪人仍然是人类的成员,值得享有人类尊严,也因为对犯罪人适用死刑容易导致对无
我们必须承认:当前在我国,死刑还是“必要的恶”,还需重视公众对严刑处罚严重犯罪的诉求,还需通过适用死刑来震慑犯罪和抚慰被害人,阻止血腥犯罪,实现对生命的尊重保护,因此不可能短期内废除死刑。但是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坚持“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犹记得德国统一后,法官对因奉命枪杀偷越柏林墙的公民而被指控犯罪的原东德士兵说:“你举起枪是你服从命令,但是你完全有抬高一厘米的权力,你可以不打死他嘛!”也希望我们也能坚守这“一厘米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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