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认证宣讲会观后感汇总(3)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这部电影并不复杂,但是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问题,引人深思。
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
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农村的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如果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是可以确定由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使用的。具体来讲,一个农民如果需要建房,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他就取得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秋菊家并没有依法办理,他们认为是村长不批,其实村长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可同时,村长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一句就动手打人,这也是不正确的。
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还有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30元写了一篇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导致自己平白无故损失了一笔钱。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民们脑海中虽然有了法律的萌芽,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都十分薄弱。所以我们当代的农村法制建设需要加强,例如可以通过放映电影在农村进行法治的宣传,可以在定期的在农村开展一些关于法治的宣讲会,向广大农民群众宣扬法律知识,他们可以说是一群弱势群体,让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也守法,同时,懂得正确地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为国家保护这弱势群体应尽的义务。
这部电影并不复杂,但是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问题,引人深思。
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
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农村的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如果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是可以确定由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使用的。具体来讲,一个农民如果需要建房,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他就取得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秋菊家并没有依法办理,他们认为是村长不批,其实村长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可同时,村长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一句就动手打人,这也是不正确的。
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还有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30元写了一篇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导致自己平白无故损失了一笔钱。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民们脑海中虽然有了法律的萌芽,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都十分薄弱。所以我们当代的农村法制建设需要加强,例如可以通过放映电影在农村进行法治的宣传,可以在定期的在农村开展一些关于法治的宣讲会,向广大农民群众宣扬法律知识,他们可以说是一群弱势群体,让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也守法,同时,懂得正确地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为国家保护这弱势群体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