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健康知识观后感锦集(7)
2022-05-25 来源:百合文库
只不过在对生育制度内的种种具体内容进行分析时,费老更侧重将之视为一类对个体具有支配性力量的实体,而多少忽略了个体在接受制度制约的同时所内含的主观能动性与策略选择可能性。
对于结构与行动、客观与主观这些对立统一体之间的辩证关系,现代与后现代社会学理论家们在反思传统二元对立固化思维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试图中和二者矛盾的对策,如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或曰"结构二重性"以及布迪厄的"结构主义的建构主义"或曰"建构主义的结构主义"等。而费老的《生育制度》亦可视作对说明角度背后的方法论层面上的社会与个人之关系这一霍布斯难题所做出的一种综合性阐述——王铭铭认为,在费老的论述中,作为"生育制度的基本结构"[],由父母子所组成的家庭同时满足着马林诺夫斯基所关注的个人需要和布朗所重视的社会结构需要[],从而为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同构关系"提供了有益启迪。
此外,在我看来,避免误读《生育制度》综合整体论与个体论之努力的一条可供选择的路径便是将费老对生育制度所做的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明确区分开来,具体而言: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指出,"当我们试图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即应在区分社会事实的起因与所发挥功能的前提下,做到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并重——正如他在《社会分工论》中,将社会分工的正向功能描述为促使社会团结由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化,而将其起因概括为由同一空间内人口增长所导致的物理密度及道德密度的增加。在费老的论述中,生育制度的起因是个人作为社会分子,需要在分工合作的体系中谋求生存,而包含分工体系的社会生活则需要克服个体死亡所带来的空缺,以使社会成员能够不断且有序地加入与退出社会;而生育制度的功能则在于通过生殖、抚育和继替的一系列安排,来动态地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与种族群体的绵续。
对于结构与行动、客观与主观这些对立统一体之间的辩证关系,现代与后现代社会学理论家们在反思传统二元对立固化思维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试图中和二者矛盾的对策,如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或曰"结构二重性"以及布迪厄的"结构主义的建构主义"或曰"建构主义的结构主义"等。而费老的《生育制度》亦可视作对说明角度背后的方法论层面上的社会与个人之关系这一霍布斯难题所做出的一种综合性阐述——王铭铭认为,在费老的论述中,作为"生育制度的基本结构"[],由父母子所组成的家庭同时满足着马林诺夫斯基所关注的个人需要和布朗所重视的社会结构需要[],从而为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同构关系"提供了有益启迪。
此外,在我看来,避免误读《生育制度》综合整体论与个体论之努力的一条可供选择的路径便是将费老对生育制度所做的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明确区分开来,具体而言: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指出,"当我们试图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即应在区分社会事实的起因与所发挥功能的前提下,做到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并重——正如他在《社会分工论》中,将社会分工的正向功能描述为促使社会团结由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化,而将其起因概括为由同一空间内人口增长所导致的物理密度及道德密度的增加。在费老的论述中,生育制度的起因是个人作为社会分子,需要在分工合作的体系中谋求生存,而包含分工体系的社会生活则需要克服个体死亡所带来的空缺,以使社会成员能够不断且有序地加入与退出社会;而生育制度的功能则在于通过生殖、抚育和继替的一系列安排,来动态地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与种族群体的绵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