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黄克功观后感整理
2022-05-28 来源:百合文库
《黄克功案件》
19XX年10月5日傍晚,红军师团级干部黄克功逼婚不成,在延河岸边枪杀投奔延安的进步学生刘茜,制造了震惊陕甘宁波及全中国的“黄克功案件”。是依法办事、杀人偿命,还是戴罪抗日、将功赎罪,成为当时各方人士争论焦点和艰难抉择。最终,党中央坚持赏罚严明、功不抵罪、罪不否功,责成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召开公审大会,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及时挽回了党的名誉和形象。
黄克功案件警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极端重要。一位哲人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大量史实也不断证明,坚持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必须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得到最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爱戴。正如毛主席在信中所写:“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黄克功案件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夙夜震畏、不敢荒宁”。党教育和培养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极其不易,一个党员干部能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样不易。因一时不慎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教训时有发生,给我们党的事业和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像珍惜眼睛一样珍爱自己的声誉、人格和形象,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始终坚守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才能无愧于天地,无愧于党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