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法庭案例直播观后感摘录
2022-05-27 来源:百合文库
经济法案例分析报告
班 级:报关XXX班
组 别:第五小组
组 长:XXX
组 员:XXXXXXX、
郑春辉、XXXXXXX
指导老师:王XX
法院判决:被告之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没有侵犯了原告的合法经营利益,原告所举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具有不正当竞争关系以及原告是该项奶酪技艺的专有者,故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我们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有一定合法合理性,但是也是存在问题的。其主要存在的争议焦点如下:
第一,被告赵楠所宣传的是否符合事实?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从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被告所称?其技术来自于xx,xx在其田记奶酪店的宣传中称文宇奶酪店系其创办,后交给原告经营。被告宣传与原告师出同门是有事实根据。?基本属实,和其广告所诉基本一致。2008年11月17日,被告与原告之二叔xx签订《协议书》,约定由xx向被告转让宫廷奶酪等十余种奶制品的制作技术及与之相关的米酒制作工艺,技术转让金为3万元。由此可见,被告是此项宣传基本符合事实。
第二,原告的宣传使用?文宇?字样,是否会造成消误导费者?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是在58网上使用的"加盟详细信息里面提到的?文宇?字样,及在被告的?田记奶酪铺?店面门口贴有?文宇奶酪店在此开新店?、?文宇奶酪创始人xx先生的店,以京城最正宗的奶酪为本店招牌?,店内墙面上悬挂一介绍xx的牌匾,其中写道?xx,二〇〇二年创立自己的店铺‘文宇奶酪店’,再后将店交给田文宇经营。本人在技术和制作材料上给‘文宇奶酪店’做支持。?这些都遇上事实相符,认定不存在虚假宣传是合法合理的。 但是,我们认为,被告在58网上使用?好消息!好消息!好吃的文宇奶酪可以加盟啦!?的标题,易使公众误认为原告所经营的北京文宇奶酪店在发展加盟商(虽然该标题之下的文字内容对被告学习奶酪技术等事实进行了描述,并阐明是被告发展加盟商)被告发布的加盟信息的标题,可达到使潜在奶酪制品生产者加盟被告,从而实现获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