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剑客畅游异世界》(九)动机的解析与无情的争斗(5)
“凶手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杀害的雷吉斯阁下,这就是我在藏宝室进行调查的原点。现在我要问一问二位,你们的父亲雷吉斯艾特伍德卫队长,谁会有理由对他进行谋害?”
“这……”
听到这个问题,洛丽丝竟然一时语塞,尽管父亲的死给了她沉重的打击,但她却一直没有思考这个近在眼前的问题。反倒是罗宾,听到这个问题的瞬间,就想到了一个对他而已理所当然的答案。
“当然的蒂国的人了,还能是谁?”
“好的,罗宾阁下,这是第一个可能性。蒂国,坐拥沃鲁姆大陆西面领土,与我们兰国常年敌对。雷吉斯阁下身为军队中地位最高的黄金骑士,自然会被他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所以蒂国人想要进行谋害可以说是理所当然。不过,罗宾阁下有没有想过,案件发生之后,无论是陛下还是奥尔森阁下,还是其他对此事有所认知的人,都完全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蒂国人最为擅长最为强大的武器是什么,罗宾阁下不应该不清楚才对。”
“是……魔法!”
“没错,蒂国人善于使用魔法,无论行军打仗还是日常生活,都离不开对于魔法的使用。两军交战时,因为对手的魔法而陷入苦战的情况,相信二位应该也很了解。如果不是我国有大量的吸魔石与解魔石制作装备予以抗衡,那么兰国如今的局面只怕更为险峻,不过这与眼下的事情就无关了。蒂国人战斗时擅长用魔法,也几乎只会用魔法,兵器和体技的使用远不及我们兰国人熟练。说到这里,罗宾阁下应该懂了,杀害雷吉斯阁下的凶手不可能是蒂国人,因为现场是一个被吸魔石所环绕,几乎不能使用魔法的场所,蒂国人没有这个本事在这里杀死雷吉斯阁下。另一方面来说,蒂国人也不会特意选这样的场所犯案行凶,对于他们而言,这是过于冒险,也过于愚蠢的选择。”
“这是当然的,蒂国人怎么会有胆子面对面与父亲动手。但他们有可能买通了什么人,比如某个擅长用剑的高手……”
“这就是第二个可能性了,凶手是以武力受雇于人,也就是被称为杀手的这类人物。他们的眼中全无人情与道德,完全靠金钱和契约来规范行动目的,而且他们行踪不定,身份不明,确实与杀害雷吉斯阁下凶手的情况相符合。然而根据我的调查结论来看,如果认定是某个受雇的杀手犯案,那么此人在现场的一个行为就会显得非常不合理。”
“什么行为?”
“他在案发现场,驻留了整整一夜。”
“这,这算哪门子不合理行为?”
“杀手是以金钱和契约来规范行为目的,那么杀手最看重的是什么呢?不是金钱,不是契约,而是自身的安全,毕竟只有活着才能拿着钱去享受。而为了确保安全,杀手在犯案行凶的时候一定会尽可能规避风险,尤其是致命的风险。正因为如此,杀手在行动时一定会确保自身随时能够撤退,不会让自己陷入无法逃离的境地。然而这一次的凶手,却选择在行凶之后,驻留在藏宝室内整整一夜。是没有其他的方法了吗?不可能,以这名凶手展现出来的本领来看,他绝对有大把的机会可以在保证自身可以安全撤离的前提下进行犯案,没必要做出这种等同于让自己陷入牢笼之中的选择。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个凶手的做法与杀手有很大的差别,说他是受雇于人,恐怕不合情理。”
“这……”
听到这个问题,洛丽丝竟然一时语塞,尽管父亲的死给了她沉重的打击,但她却一直没有思考这个近在眼前的问题。反倒是罗宾,听到这个问题的瞬间,就想到了一个对他而已理所当然的答案。
“当然的蒂国的人了,还能是谁?”
“好的,罗宾阁下,这是第一个可能性。蒂国,坐拥沃鲁姆大陆西面领土,与我们兰国常年敌对。雷吉斯阁下身为军队中地位最高的黄金骑士,自然会被他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所以蒂国人想要进行谋害可以说是理所当然。不过,罗宾阁下有没有想过,案件发生之后,无论是陛下还是奥尔森阁下,还是其他对此事有所认知的人,都完全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蒂国人最为擅长最为强大的武器是什么,罗宾阁下不应该不清楚才对。”
“是……魔法!”
“没错,蒂国人善于使用魔法,无论行军打仗还是日常生活,都离不开对于魔法的使用。两军交战时,因为对手的魔法而陷入苦战的情况,相信二位应该也很了解。如果不是我国有大量的吸魔石与解魔石制作装备予以抗衡,那么兰国如今的局面只怕更为险峻,不过这与眼下的事情就无关了。蒂国人战斗时擅长用魔法,也几乎只会用魔法,兵器和体技的使用远不及我们兰国人熟练。说到这里,罗宾阁下应该懂了,杀害雷吉斯阁下的凶手不可能是蒂国人,因为现场是一个被吸魔石所环绕,几乎不能使用魔法的场所,蒂国人没有这个本事在这里杀死雷吉斯阁下。另一方面来说,蒂国人也不会特意选这样的场所犯案行凶,对于他们而言,这是过于冒险,也过于愚蠢的选择。”
“这是当然的,蒂国人怎么会有胆子面对面与父亲动手。但他们有可能买通了什么人,比如某个擅长用剑的高手……”
“这就是第二个可能性了,凶手是以武力受雇于人,也就是被称为杀手的这类人物。他们的眼中全无人情与道德,完全靠金钱和契约来规范行动目的,而且他们行踪不定,身份不明,确实与杀害雷吉斯阁下凶手的情况相符合。然而根据我的调查结论来看,如果认定是某个受雇的杀手犯案,那么此人在现场的一个行为就会显得非常不合理。”
“什么行为?”
“他在案发现场,驻留了整整一夜。”
“这,这算哪门子不合理行为?”
“杀手是以金钱和契约来规范行为目的,那么杀手最看重的是什么呢?不是金钱,不是契约,而是自身的安全,毕竟只有活着才能拿着钱去享受。而为了确保安全,杀手在犯案行凶的时候一定会尽可能规避风险,尤其是致命的风险。正因为如此,杀手在行动时一定会确保自身随时能够撤退,不会让自己陷入无法逃离的境地。然而这一次的凶手,却选择在行凶之后,驻留在藏宝室内整整一夜。是没有其他的方法了吗?不可能,以这名凶手展现出来的本领来看,他绝对有大把的机会可以在保证自身可以安全撤离的前提下进行犯案,没必要做出这种等同于让自己陷入牢笼之中的选择。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个凶手的做法与杀手有很大的差别,说他是受雇于人,恐怕不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