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live系列同人《奇迹帝国》第三章第八节(3)
对于黛雅而言,用狼毫,尤其是用和之领一种介于狼和狗之间、擅长在密林中奔跑的魔兽毛所制成的毛笔才是最上等。也许是因为需要在变幻莫测的环境中捕猎和躲避天敌的原因,这种魔兽的皮毛油光发亮并且弹性极好,不少猎人都热衷于捕猎它们,并将它们的皮毛做成奢侈品卖给出得起价的客人们,多半是追求时尚的贵妇。不过黛雅对时尚毫无兴趣,她只是喜欢用魔兽尾尖上的那一小撮毛制成的硬质毛笔,写起字来刚劲有力,笔锋锐利矫健,而且还经久耐用。
至于为什么如今只能用羊毛毛笔来写,则完全是来自于黑泽丰明说的“想要锻炼黛雅刚柔并济的一面”而强加的行为。
羊毛比起狼毫要柔软了不知多少倍,不仅本身柔而无锋,写出来的字更是“柔软无骨”,很考验持笔人运笔的功力,如果是写诸如牌匾一类的大字尚可,在普通的纸张上写小字就有些强人所难了。即便黛雅已经尽力争取让工匠将羊毛毛笔尽可能地做得更细,写出来的字还是比以前的狼毫笔要粗了一半左右。
至于为什么如今只能用羊毛毛笔来写,则完全是来自于黑泽丰明说的“想要锻炼黛雅刚柔并济的一面”而强加的行为。
羊毛比起狼毫要柔软了不知多少倍,不仅本身柔而无锋,写出来的字更是“柔软无骨”,很考验持笔人运笔的功力,如果是写诸如牌匾一类的大字尚可,在普通的纸张上写小字就有些强人所难了。即便黛雅已经尽力争取让工匠将羊毛毛笔尽可能地做得更细,写出来的字还是比以前的狼毫笔要粗了一半左右。